2019/11/29
各单位:
根据上级协会有关文件要求和铜陵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二届一次会长会议决定,成立铜陵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市调解中心)。现就有关申请加入市调解中心调解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员应具备的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本办法和调解中心的相关规定;
(三)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
(四)具有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或同等学历;
(五)身体健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
(六)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但健康状态良好、调解经验丰富,或者为调解中心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调解员应具有以下专业条件: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至少5年;
(二)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具有相关领域的注册资格、职业资格、会员资格或同等能力;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所从事的行业规范、专业知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聘为调解员:
(一)曾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辞退的;
(三)被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四)有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申请成为调解员的申请人,应当向市调解中心书面申请。
五、申请时间: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六、报名事项:1、申请人应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申请人按附表格式填写后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协会秘书处,电子档上传协会邮箱。
七、协会 : 联系电话: 2860018 18956204353
联 系 人: 马 工
协会邮箱:460614298@qq.com
特此通知
附:铜陵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造价纠纷调解员个人申请表
铜陵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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